同案被告51歲的賄轉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 ,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。介病家安
人入責任編輯: 之袁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,住私助理主任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老院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 ,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。工作裁判官以監禁1年為量刑起點,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,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,廉署調查發現,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 ,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 。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。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。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 ,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,
案情指,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。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,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,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 ,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,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 。
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,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,